居民烧杂草风向突变 烧了邻居被拘留十日
2016年首例用火不慎被拘留案例
2016年4月16日下午17时20分左右,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大新二队村民赵某在果园烧杂草时,未能及时控制火势,导致火势向四周蔓延,并将刘先生院子里堆放的汽车废弃配件引燃,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4月16日下午17时许,赵某在果园里焚烧杂草,当时并没有做防护措施。火刚烧起来一会儿,突然风向发生变化,火苗顺着风蔓延到了邻居刘先生家的院子里。由于刘家院子并没有围墙,院子里堆放的汽车废弃配件有很多橡胶、塑料等易燃物。这些易燃物距离赵某点杂草的位置较近,火势立刻将废弃的汽车配件引燃,越烧越大。一时之间浓烟滚滚,火光耀眼,眼看就要引发大火,危急之下有人报了警。
银川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辖区满春中队3辆消防车21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火灾。18时50分许,火灾被扑灭。经调查,赵某对自己点燃杂草,不慎引起火灾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兴庆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大新镇派出所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春季天气干燥大风天气较多,火灾危险性大,希望广大社会群众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大风天气严禁在野外使用明火、烧荒、烧秸秆等,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记者 申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