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信息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今日零时起提高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具 体价格调整情况为:拉萨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8923.98元上调为9098.96元,每公升由6.63元上调为6.76元。93号汽油每吨由 8452.88元上调为8627.86元,每公升由6.28元上调为6.41元。90号汽油每吨由7968.32元上调为8129.84元,每公升由 5.92上调为6.04元。
昌 都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10243.06元上调为10418.04元,每公升由7.61元上调为7.74元。93号汽油每吨由9691.20元上调为 9866.18元,每公升由7.20元上调为7.33元。90号汽油每吨由9139.34元上调为9300.86元,每公升由6.79元上调为6.91 元。
阿 里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10768.00元上调为10942.98元,每公升由8.00元上调为8.13元。93号汽油每吨由10189.22元上调为 10364.20元,每公升由7.57元上调为7.70元。90号汽油每吨由9610.44元上调为9771.96元,每公升由7.14元上调为7.26 元。
此次提高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