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报道:“进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吴水华收受红包被撤职;安义县长均乡新基村党支部书记熊国泉违规公款吃喝被处分;西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副局长李达兵送红包被撤职……”4月29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南昌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4起问题分别是:
进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吴水华收受“红包”、违规借用企业车辆
2013年春节,吴水华收受服务对象张某某1.2万元“红包”;2011年,吴水华与县开发办副主任吴某某(另案处理)以帮助企业多申报项目资金为由,要求企业老板余某某购买两辆共计18.8万元的小车供吴水华和吴某某两人使用,车辆保险、维修、用油等费用在县开发办报销。
2015年12月,经进贤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吴水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今年1月,经进贤县监察局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给予吴水华行政撤职处分,行政级别由正科级降为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