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犍为县同兴乡40岁的聂姓男子被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4月20日上午8时许,聂某在五通桥区金粟镇姜市街某旅馆落网。2009年,聂某利用“耍朋友”之名诈骗女性钱财,被判刑4年半。而他此次“二进宫”,只因其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今年1月8日,五通桥区竹根镇居民彭某某报警称:家中钱包内的数千元现金被盗,怀疑是刚认识两天的男友所为。接到报警后,五通桥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通过现场勘查、走访摸排和分析研判,同时组织被害人辨认,锁定了嫌疑人为聂某。2009年,聂某在五通桥就有利用男女朋友关系诈骗钱财的前科,被判刑4年半,现刑满释放,居无定所,案发后手机停用。
4月20日上午8时许,办案民警终于通过追踪布控,在金粟镇姜市街某旅馆将聂某成功抓获。经查,今年1月初,嫌疑人聂某通过手机微信中“附近的人”认识了彭某某,在与彭某某微信聊天几日后便提出见面,彭某某答应后两人约好在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某水吧见面。
见面后,聂某与彭某某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当天下午到了彭某某一人独住的竹根镇家中,后在彭某某家中暂住了三日。1月7日下午,聂某与彭某某在其家中吃完晚饭后,彭某某提出出门逛街,聂某声称脚痛要在家中休息,彭某某便独自一人离开,留下聂某一人独自在家。聂某趁彭某某不在家之际,将其放在梳妆台凳子上的挎包内的4300元现金拿走,随即离开。后关掉手机,将彭某某电话、微信设置成黑名单,以逃避其联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