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是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多种征集方式请您参与
为推进省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今天,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台、石家庄日报社联合主办的“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主要以市民在注重文明礼仪、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等方面为主,范围包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条目力求从小处着眼,简单明了,简便易行,人人可学,人人可做。
评选活动分为征集、投票、评审、揭晓四个阶段。5月10日至18日为征集阶段,通过征集海选,确定候选条目。5月20日至30日为投票阶段,6月上旬为评审阶段,最终确定“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产生后,主办方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成为人人遵循的行为准则,为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征集方式 电话征集:拨打电话85881100;微信征集:搜索msgz85881100添加关注;来信征集:寄至槐安路111号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电子邮箱征集:发送至msgz2007@163.com;登录燕赵名城网()进入“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专题网页进行投票;登录石家庄文明网(),进入“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专题网页了解活动详情;下载无线石家庄、关注“石家庄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专题页面了解活动详情,进行投票。(记者 崔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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