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0日,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太原高新区的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经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6月到12月纳税人将减负1000余万元。
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的“营改增”涉及了太原高新区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共计2000多户纳税人。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太原高新区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目前,太原高新区“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该区国、地税局在户管信息交接、政策宣传解读、纳税人培训、政策调研、办税服务升级等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工作,2000余户“营改增”纳税人全部培训到位,并增加办税窗口,为全区纳税人提供代开发票、税款缴纳等办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
“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税款由地税局代征代开,这一举措,不但方便了纳税人,也降低了增收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太原高新区国税局委托高新区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已经完成网络互联互通,人员培训到位,提前完成了任务。(李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