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云南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666件17996人,占受案总人数的9.77%。从总体来看,全省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下降趋势。”日前,在云南省检察院召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上,副检察长沈曙昆公布的一组数据引人关注。
众多案例显示,这一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
令人震惊的性侵未成年人案
2014年,云南省宣威市一起由26人参与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震惊社会。
案件因中学生悦悦(化名)自杀未遂而被曝光。当天,悦悦因在家自杀被妈妈发现,妈妈在万分惊愕中才知道,悦悦不久前被同学诱骗到另一名同学家中,遭到多人轮奸,身心受到巨大伤害。母女在悲痛中向警方报案。
经警方侦查发现,这是一起有26人参与的团伙犯罪。令人震惊的是,26人中有15人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而他们伤害的,也是当地的未成年人。
短短几个月里,这一犯罪团伙作案20余起,强奸了20名未成年女孩。其中,2名被害女孩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15名被害女孩为在校中学生,5名被害女孩多次遭到强奸或轮奸。
由于这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和未成年人被告人,如何在案件办理中对双方都实行保护,对检察机关提出了考验。
为此,从该案侦查阶段开始,检察机关便提前介入,与警方共同开展侦查取证工作。为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检察机关对被害人进行询问时大部分为“一次询问”,同时确保20名被害人被询问以及对其他未成年证人的取证中,均有监护人以及女性工作人员参与;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加强了与教育、妇联、共青团、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治疗和疏导。
同时,为维护15名未成年被告人权益,对他们的所有讯问,都有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在场,并通过社会背景调查、强制辩护等制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一些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基于其人身危险性大、矫正难度大,仍应依法批捕、起诉,依法建议法院判处监禁刑和重刑。”云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陈怡璇说,此举并非单纯地打击犯罪的未成年人,而是为了教育和挽救。
重建亲子关系,让爱阻断犯罪之手
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涉罪的未成年人大多有着相同的成长经历:家庭残缺或者是留守、流动、闲散、流浪儿童群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他们既是社会的危害者,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
团云南省委和团昆明市委2015年完成的对云南多地的调查也显示,大多数青少年犯罪来自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特别是家庭的缺陷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消极影响较大,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
2015年的一天晚上,10名未成年人因朋友义气,携带西瓜刀等工具前往一宵夜摊,准备对另一名青少年泰林(化名)进行报复殴打。他们没有找到泰林,却因与在宵夜摊吃饭的冯纤(化名)无端发生争执,10个人手持刀具对冯纤进行围殴。
昆明市晋宁县检察院在对10人进行社会背景调查时发现,他们中大多数都有同样的问题: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缺失。
为此,晋宁县检察院联合专业社工对10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了以“重建和谐亲子关系”为主题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师引导父母们认真注视孩子,用语言和肢体表达自己的情感,并通过讨论和讲授,帮助孩子们和父母重建亲子关系。当父母说出“孩子我爱你”并紧紧拥抱孩子时,大家都流下了眼泪。
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社会调查及再犯风险评估情况,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10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同一年,在昆明市嵩明县,村民张辉(化名)也获得了检察院对他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
2015年6月13日晚7时许,张辉因儿子小小(化名)没有完成学作业,便用拖鞋和竹棒痛打小小。
第二天,学校老师发现小小身上有多处伤痕,遂向警方报警,小小的爸爸随即被拘留。
小小的父母早已离异。张辉因有重罪前科曾经被逮捕判刑,取保候审靠打零工带着儿子生活,患有较严重的抑郁症,作为小小唯一的监护人,如果他被判刑,必将造成小小无人照顾,父子亲情断裂,带来新的问题。
针对这些现实情况,张辉在拘留期间,村委会对小小进行临时监护;公安、检察、教育等部门联合走访了老师、校长、村委会、邻居等,为了家庭的稳定和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终,嵩明县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张辉回家后,公安、检察、教育、村委会等部门,为这对父子安排了专业社工进行心理辅导、申请相关社会福利。同时,为保护小小的隐私,教育部门将他转到了另一所学校。
“家庭内部刑事案件十分复杂,在特殊的伦理观念和传统的家庭教育模式影响下,仅靠单纯的刑罚干预不可能有效解决问题。”陈怡璇说,只有依靠多部门联动,健全社会支持体系,才能挽救一个家庭,缝补父母与孩子的感情,避免了孩子因家庭变故而被推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