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大矛盾纠纷诉讼外解决力度,云南蒙自法院结合地区实际、工作实践,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建立 “1+1+3+10”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即1个人民调解工作室;“1”即1个矛盾调处中心;“3”即新安、芷村、草坝三个基层人民法庭;“10”即由法庭辐射到除文澜镇外的十个乡镇。
“1”是在蒙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推行特邀调解员制度,与司法局、行业协会等机构合作,由年轻律师或者有经验的资深调解员进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法院将部分金额较小,社会影响较小,不易激化社会矛盾但又频繁发生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调解。3月1日起,文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已经正式运行,四名由市司法局聘用的人民调解员坐班调解。该院还与保险、交警、律师等行业及部门召开会议,达成了委托调解的共识。
“1”是与蒙自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开展相关对接工作,加强司法确认,对调解中心调处需要司法确认的案件及时进行确认,赋予法律效力。目前,该院已制定出台《蒙自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委托调解及司法确认作了程序性安排,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制定基础。
“3”及“10”是以新安法庭、芷村法庭、草坝法庭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主阵地,辐射蒙自除文澜镇外的十个乡镇。通过强化人民法庭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衔接,邀请人民调解员到法庭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参加调解工作辅导班等形式,加强调解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纠纷化解技能。对简易矛盾纠纷,先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对诉前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比较棘手的尖锐矛盾纠纷,依托乡、镇人民政府,积极与派出所、民政、国土、经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对涉及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群体性纠纷,共同会诊,制订解决方案,提前做好社会稳定维护工作,使大量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平息,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
当前,由于蒙自正处于大发展的机遇期,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引发的尖锐矛盾纠纷激增,加之受经济下行影响,房地产、金融等纠纷案件大量涌入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为缓解案多人少压力的最佳路径。3月1日至今,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已成功调解案件21件。
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