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必要走出灰色地带 在华将面对更高门槛
近万境外NGO等待新法大浪淘沙
图为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北京猛禽救助中心举行的“猛禽放飞暨庆祝爱鸟周”活动。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张娱】目前在我国长期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约有1000家,加上开展短期合作项目的组织,不完全统计总数约有7000家(也有学者认为已接近万家),涉及扶贫、助残、环保、卫生、教育、救灾、乡村治理、劳动保护等20多个领域。今年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境外NGO的立法,将改变境外NGO游离在法律之外的现状。很多外国媒体第一时间评论说,新法是为更好保护NGO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给企图危害中国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境外NGO画出红线。但也有舆论对中方做法带有偏见。《环球时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境外和国内的一些非政府组织以及相关学者,听他们讲述对新管理法的看法和期待。
大牌NGO对新法持观望态度
无论是中国政府层面还是民间,都对有贡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过积极评价。而这部引起国内外极大关注的新管理法将让境外NGO摆脱“合法性困境”。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这是中国第一部让境外非政府组织有法可依的法律,强调了它们在中国的合法权利”。此前,除1989年颁布的《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和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外,境外NGO的管理一直未被纳入中国的法律体系。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曾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近万家进入境内的非政府组织中,真正得以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数量不过数十家,大量境外非政府组织游离在法律之外”。
据了解,新的境外NGO管理法延续审议稿中“双重管理”的规定,即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需要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登记,并获得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此外,新法对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包括: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从事或者资助政治活动,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的;以及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将由登记管理机关吊销登记证书或者取缔临时活动,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这部引起境外非政府组织极大关注的管理法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因为新法尚未实施,国际上一些大牌NGO对新法可能带来的影响都持观望状态。福特基金会(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卡特中心(总部设在美国亚特兰大)、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总部设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等国际组织都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暂时不方便就该法发表评论。
总部位于纽约的非政府组织“中国劳工观察”创办人李强通过邮件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现在对NGO新管理法具体会产生什么样影响还不清楚,走一步看一步。之前我们的工作一直在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之下,经常会被约谈。新管理法实施后,我们有活动会去公安部门申报,只是多了一道程序而已,目前看来还没有什么太大变化。”资料显示,中国劳工观察成立于2000年10月,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维护中国劳工权益,该组织关注中国工人的生活现状和工作条件,如富士康郑州工厂集体罢工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