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宅基地使用权有纠纷
他被弟弟一家殴打致9处肋骨骨折
南国都市报6月5日讯(记者胡诚勇 通讯员郭媛媛)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因宅基地使用权有纠纷,万宁一户人家兄弟二人大打出手,被打的张某华一纸诉状将其胞弟和侄子告到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近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其胞弟张某雄和侄子张某佳、张某龙三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张某雄和张某龙缓刑一年。
事发于2015年4月9日8时30分许,被害人张某华雇工整理一块宅基地时,与胞弟张某美、张某利、张某雄及其子女张某佳、张某龙等人发生争执。被害人张某华走回自家庭院中时,张某佳、张某龙、张某雄等多人尾随张某华来到庭院继续争吵并发肢体冲突,张某佳、张某龙、张某雄等人用木棍、脚踢等将张某华打倒在地并致其多处受伤。经鉴定,张某华胸部9处肋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一级;左侧肩胛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L2椎体右侧横突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庭之上,张某佳、张某龙、张某雄对因家庭纠纷殴打伯父(胞兄)张某华致多处轻伤表示认罪,当庭向张某华赔礼道歉、愿意接受审判。张某华同意接受张某佳、张某龙、张某雄一次性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42000元。考虑到本案系同胞兄弟之间因家庭纠纷引起,胞弟侄子亦已认罪并积极赔偿损失,张某华同意谅解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