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9日11时许,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分 别接到被害人林女士、罗女士、王先生等人报案称: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份,“拉萨某航空旅游有限公司”出票员李飞(化名)以代购飞机票为由, 向三人出售假飞机票,先后骗取三人现金共计8000余元,请求派员查处。
接报后,刑警支队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走访调查,很快掌握了嫌疑人李飞的基本信息及活动轨迹,并对其展开网上追逃。
5月31日22时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在金沙县鼓场街道将嫌疑人李飞抓获,并移交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审查。
经 调查及审讯,现已查实:2015年11月初至2016年1月15日,嫌疑人李飞在某航空旅游有限公司工作。因该公司属个人自负盈亏性质,为弥补亏损,李飞 利用被害人订票之机,向被害人林女士、罗女士及王先生出售假机票,骗取现金共计8000余元。嫌疑人李飞对其以代购机票为由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飞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追赃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