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7月27日讯(记者 万兵)27日,山东省检察院举行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暨查处“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惠农扶贫领域、“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有的涉案人员甚至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持续贪污低保、五保供养等资金。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3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5%,挽回经济损失2812万元;共查办“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561件206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3.8%。
惠农扶贫领域、“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也具有鲜明特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较为突出。今年以来,共立查科以下贪贿犯罪案件1457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46人,占24%;立查惠农扶贫领域贪贿犯罪案件455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224人,占49%。
从查办案件情况看,窝案、串案、共同犯罪所占比重较大,常常是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今年以来,立查惠农扶贫领域窝串案207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35%;立查“小官贪腐”共同犯罪521人,占立案总数的25%。
惠农扶贫领域,支农惠农、专项补贴和扶贫资金发放管理环节发案尤其突出,占惠农扶贫领域贪贿案件总数的40%。
有的作案人员对长期、固定发放的资金“年年发、年年贪”,如诸城市检察院立查的皇华镇民政工作人员贪污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抚金37万余元案,贪污行为持续时间长达10年,涉及农户多,每人每季度多在几百元到几千元。
此外,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虽多数数额不大,但其涉案资金多为各类扶贫救济款、土地补偿款、良种补贴款,直接侵犯广大群众利益,极易诱发群体上访或缠访。如新泰市汶南镇某村委会主任在协助政府从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先后虚报冒领17户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共计26万余元。
检查机关在整治过程中突出重点,增强专项工作打击效果。将查办发生在惠民扶贫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开展专项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查侵犯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456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66%。
对扶贫领域犯罪金额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群众联名举报、引发集体上访、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也坚决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