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 省城一些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已经对外卖房, 这甚至成为业内的“潜规则” 。 一旦遭遇 “烂尾”可能血本无归。 为了防止楼盘 “烂尾” , 济南实行预售资金监管, 将预售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按照工程进度核减监管资金, 实行动态监管。
“济南大概有90%的新建商品房都是预售, 大开发商抗风险能力强, 但是中小开发商问题比较多。 ” 一家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防止 “烂尾楼” 出现, 省城目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 按照正常的流程, 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起到项目取得综合验收备案, 都在预售资金监管期限内。
“预售资金全部存入专用账户, 按照工程进度核减监管资金, 放开网签面积。 ”该负责人表示, 这确实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严格执行监管的话, 至少不会出现烂尾楼这样的大问题。 ”
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3月1日起施行《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 “根据上年度企业诚信情况控制开发企业网签面积, 首次放开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的30%; 预售资金存入专用账户未达到重点监管额度前, 按照预售资金需达到重点监管额度核算, 放开对应的网签面积; 预售资金存入达到重点监管额度后, 放开全部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 ”
按照完成工程主体结构、 内外装饰、 竣工验收备案三个节点, 分别核减到重点监管额度的50%、 30%、 10%。 其中, 总楼层12层 (含12层) 以上建筑, 工程主体结构完成二分之一时, 核减到重点监管额度的70%。 重点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 企业不得擅自使用; 超出部分企业可以自行使用, 但应优先用于本开发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