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网讯(记者周美娇)9月15日是万家团圆的中秋佳节,而家住樊城区太平店镇的叶某某却只能在行政拘留所渡过。
当日上午,樊城太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检查时发现一家当铺门前停了一辆无牌面包车,民警经询问得知是该当铺的抵押车。在检查车辆过程中,当铺老板叶某某神情紧张,民警通过细致检查在面包车座位下面发现一把大砍刀,长约1.5米,叶某某否认是自己所有,辩称是原车主留下的。后民警将叶某某带回派出所继续询问,并找来叶某某妻子了解情况,其妻子证明砍刀实属叶某某所有。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叶某某终于承认了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事实,并称把刀放在车上主要用于防身,并无恶意。民警依法告知叶某某持有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叶某某处行政拘留处罚。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随身携带刀具要先辨别是否属于管制类刀具,若携带的是管制类刀具一旦被查获将会面临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