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3月22日18时42分讯(记者 阙影)车流如织的主干道,行人不遵守红绿灯,甚至翻越隔离护栏横穿马路,这样的不文明行文既影响交通,又非常危险。下月起,重庆交巡警就将对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处罚了,翻栏杆、闯红灯可能被罚20元。
一年近一半的交通事故涉及行人
经过警方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剖析,目前,行人违法行为已成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据市交巡警总队统计,仅2016年全年,全市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起数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数的41.66%;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42.24%;行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占全年因交通事故受伤总人数的32.02%。为此,重庆交巡警经过长时间调研,对因隔离护栏缺损、过街设施缺失等客观原因,造成行人秩序混乱的地点进行整改,采用增设人行二次过街设施、高差隔离、观赏植物隔离等方式对人行道和车行道进行物理隔离。在有条件的路段,增设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满足行人过街需求。
12条行人交通秩序混乱路段重点整治
今日,市交巡警总队表示,在完善行人通行基础设施的基础上,交管部门将对行人交通秩序乱象非常突出的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人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4项违法行为依法按照上限进行处罚。交巡警梳理了12条行人交通秩序混乱的重点路段,分别为海铜东路、海峡路沿线、渝州路、南坪东路女子医院路段、南坪西路福天大厦路段、石新路立交、北碚车站路口、沙杨路、三角碑转盘、南开下穿道、五里店十字路口、洋河立交。另外,警方也希望市民积极参与调查,对行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进行增补,辅助警方全面了解行人秩序混乱路段的相关情况。交巡警提醒,对于行人不服从交巡警指挥的,违法行为人实施辱骂、阻挠、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阻碍公安、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实施暴力或其它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些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按上限罚款:
一、对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罚款处罚。
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罚款处罚。
三、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罚款处罚。
四、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罚款处罚。
五、行人进入城市快速道路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罚款处罚。
六、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20元罚款处罚。
七、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罚。
八、在查处上述违法行为中,违法行为人实施辱骂、阻挠、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阻碍公安、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实施暴力或其它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管部门表示,对行人处 2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罚款,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开具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确无法当场缴纳罚款的违法人,可以采取自愿协助交巡警劝导其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