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25日讯 近日,信网从青岛市质监局稽查局了解到,青岛长力树脂管业有限公司(简称“长力树脂管业”)擅自出厂列入目录的机动车制动软管,但该产品却并未经过认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2018年5月11日,青岛市质监局稽查局对长力树脂管业作出了罚款3万元整,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465.85元,罚没款合计共30465.85元的行政处罚。
信网了解到,长力树脂管业成立于2017年07月31日,登记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现即墨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烟青一级路159公里处。长力树脂管业的经营范围包括制造销售树脂管系列产品、金属接头,销售橡塑制品、汽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2018年1月3日,质监局稽查局在对长力树脂管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司车间工人正在生产汽车制动软管总成,且成品库存放有222根成品,但长力树脂管业却提供不出机动车制动软管产品的CCC认证证书,质监局稽查局当日对该案立案。
质监局稽查局经调查得知,长力树脂管业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生产机动车制动软管产品,产品规格有多种型号,截至2018年1月3日该公司停止生产之日,共出厂1030条,产品货值金额共23758.23元,成本价格为23292.38元,产生了违法所得465.8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2018年5月11日,质监局稽查局对长力树脂管业从轻进行了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5.85元,合计共罚没30465.85元的处罚。
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