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7日讯 近日,青岛市北双桃医院因购进并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蒲公英被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青岛市北双桃医院所购进和使用的中药饮片蒲公英水分的检验结果:13.7%,根据国家有关标准,中药饮片蒲公英水分含量应不得过10.0%。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规定,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判定青岛市北双桃医院因购进并使用的中药饮片蒲公英为劣药。据调查,青岛市北双桃医院因购进并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蒲公英货值金额40.00元,违法所得34.00元。
因此,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市北双桃医院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00元;罚款人民币80.00元(货值金额2倍),合并罚没款人民币11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