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王胜男)司先生称提前10天在旅游平台预订了2月22日天津-东京的奥凯航空BK2989航班,并预订了后续的机票、酒店行程。但在2月22日当天,奥凯航空通知取消航班,并对司先生表示是航司原因导致的取消,具体原因未说明,可赔偿司先生300元现金,改签乘坐第二天奥凯航空的航班前往。司先生为避免下程航班影响,临时从北京乘坐国航航班前往。司先生认为奥凯航空应该赔偿机票差价损失。
企业答复:奥凯航空客服对记者表示,该航班取消的确是航司航班计划临时调整导致的。经过记者帮助消费者联系奥凯航空投诉部门后,客服表示只要司先生提供相关凭证,将为司先生补偿差价。
分析:一般来说,航班延误区分不可抗力因素和航司因素两种。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理事董琳表示,这种并非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奥凯公司应通过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应以300元为限。不过若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双方均有义务尽量减损。
如航空公司已采取了合理的补救措施,旅客不接受,造成的扩大损失,航空公司可不予承担。但如果补救措施对旅客来说不合理,仍然不能免除进一步赔偿的责任。
同时,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理事赵晓宇称,航司不能以旅客必须接受其安排的后续航班作为补偿条件,不管旅客是否继续选择同一家航空公司走后续行程,这家航空公司都应承担其违约责任。董琳指出,实务中,航空公司处垄断地位,与乘客相较更具谈判优势,且损失是否可预见具有较大讨论空间,目前鲜有此类诉讼,司法体系对此如何把握尚不明朗。
专家建议:
董琳(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理事):在实际操作中,航空公司处垄断地位,与乘客相较更具谈判优势,且损失是否可预见具有较大讨论空间,目前鲜有此类诉讼,司法体系对此如何把握尚不明朗。
建议游客第一时间向航空公司取得航班延误或取消的证明,尽量采取措施降低己方损失,同时保留已发生损失的证据作为未来主张赔偿的依据。从效率角度考虑,尽量配合航空公司迁转航班。建议旅客搭乘航班前,购买一份包含航班延误/取消理赔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