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89人的商品欺诈受害者QQ群里,每个成员的代号由交易平台和亏损金额组成,亏损从3万到65万不等。另一个382人的QQ群中,多个成员声称损失在数百万元。
系统性的骗术
受到国际油价下跌、国内原油期货推出预期等因素影响,原油炒作近来表现活跃,违规的原油交易行为也异常猖獗。诸多商品交易平台的会员单位以T+0频繁交易、双向交易、高杠杆高收益、银行第三方存管为噱头吸引投资者的关注。
上海某公司同时是上海长江和深圳首华商品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其主页上打出这样的广告“现货原油投资最暴利!0门槛,0基础,30%收益,50倍杠杆,投资者月收入最高286.39%,你还在等什么?”
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30、40倍交易杠杆普遍存在,然而会员单位的销售人员在拉客户时强调双向交易能及时止损不存在风险。家住北京69岁的王老先生从未涉及原油或者期货,8年前一场车祸让他无法行走。但在销售人员反复劝诱,以及闲置资金也能有年化5%收益的承诺下,王先生由于超过年龄限制,通过朋友开了户,而在接下来两天里他损失了几乎全部20万元积蓄,其中包括在车祸中获得的赔偿。
销售人员的欺瞒行为是投资者上当的重要原因,不过,要令有投资经验的民众上钩还需要更加系统的欺诈模式。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广东地区某商品交易平台会员单位员工笔记中,记录了这样的表述。“新增客户和‘死客户’比例要达到3:1。只有保持手中的粮草源源不断地呈上升趋势,才能稳定工作收入,达到十万月薪”,“找人际关系拉亲属朋友:不动情、绝情、冷漠。”
其中一份笔记记载了从客户资源积累、劝诱开户和交易操作各个环节的经验分享,包括如何服务黏滞客户。这份笔记提到,开户前要和客户建立良好关系,让客户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交易市场,而不是赌一两次就离开。交易时要引导客户自主交易,让客户看到交易理由真实存在,不会因为亏损而有怨言。
投资者的亏损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手续费及点差,二是头寸亏损。前者是交易成本,点差是做市商提供的买卖差价,此外加上过夜费、延期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在T+0频繁交易中,投资者在数周内的交易成本就可能超过本金的一半。一位会员单位人士向记者表示,“只要做单时间长,能赚钱的少。”
来者必输的游戏
业务人员在骗局中有高额返点,因此在拉人开户时会挖空心思,抓住受害者贪心的弱点,进行强大的心理攻势。在交易中,“导师”在摸清客户的资金量后,有时会让客户先有小额的盈利,诱使投资者投入更多资金,而即使在客户不断亏损时,也会诱使客户加仓回本,直至投资者损失殆尽。
事实上,投资者回本的概率几乎是零。
由于投资者都是通过会员公司提供的行情软件下单,因此投资者的一举一动都在“导师”们的视线中。北京投资者张先生告诉记者,每当账面盈利的时候要止盈时,交易软件就会卡壳造成无法交易。会员单位提供的行情看起来会和境外原油期货市场走势一致,但是会存在各种微小的差异和时滞,这也就是为什么当投资者做模拟盘时,“导师”喊单时十分精准,一旦投资者下单,“导师”就必然连连失误。
至于投资者亏损的头寸去了哪里,尚没有会员单位正面回应。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如果作为会员单位的代理商加盟,可以分得一定比例的客户头寸亏损。这意味着客户的损失在会员单位和各级代理商之间分配,整个原油交易已经形成稳固的利益链。记者还发现,有的交易采取自营盘模式,投资者的钱款并没有真正打入第三方平台,因此无法转出资金。
潘卫平认为,交易平台也难辞其咎,他们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这些原油等商品交易实行统一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保证金交易,采取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余额不足强制平仓、无纸化电子撮合匿名交易、无实物交割等制度,不符合现货交易特点,具有典型的期货交易特征,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的规定。
对于原油交易乱象,近期有关部门已经频频发声。今年10月20日,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截至目前,商务部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地下炒原油的行为,实质是打着现货交易名义进行电子期货交易。
10月23日,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已经针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地方原油交易平台,约请当地政府会商,要求加强属地管理。下一步,加强对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商品类交易场所真正回归到现货市场,并支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打击涉嫌犯罪的“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