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农业部《渔业行政执法督察规定》,进一步规范渔业行政执法,确保春季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近日,各市(县)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处组织成立了督察检查组,对辖区内10个港口站工作进行督察,同时对10个渔港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本次督察检查的重点是:进出港签证情况、“四清单”(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清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落实情况和各港口安全检查情况。从检查结果看,各渔港作业渔船的进出港签证、落实“四清单”、停泊渔船刷写船名标识等情况良好。
督察组要求对检查不合格的渔船,严格落实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在整改到期后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给予渔船进出港签证。此外,各港口站要加强对《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电子标签、北斗、AIS等终端设备的渔船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