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9日電 香港一名72歲男子急救心臟病發鄰居不果,其後將其屍體棄置在大廈樓梯間。9日,涉案男子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在建築物公眾地方放置屍體罪及誤導警員罪,被判囚2個月。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案發於2015年11月12日,涉案大廈有住客在樓梯間發現屍體,褲子被拉到腳踝位置,遂通知保安報警。死者麥姓男子後來被證實死因為心臟病發。
警方調查案件時曾找到陳姓被告,但他聲稱不認識死者並且沒有聽到可疑聲音。警方在被告家中發現死者獲證券公司贈送的兩個月曆,經調查後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他曾於 11日接到死者分租租客求助,指見到死者倒卧房間,被告對死者進行急救但沒有效果,驚慌之下不想有麻煩而將屍體移到樓梯間。
裁判官指,人命攸關,正常人在驚慌下應該報警,並且被告將死者褲子拉到腳踝,質疑其有所隱瞞。
辯方指,案情不足以推測被告有隱瞞,並且法醫證實死者死前沒有性行為。被告事發時驚慌,無意誤導警方。
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被告所作所為影響公共衛生,影響警方調查,所以判被告入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