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影)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信息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今日零时起提高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具体价格调整情况为:拉萨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9098.96元上调为9233.56元,每公升由6.76元上调为6.86元。93号汽油每吨由 8627.86元上调为8749.00元,每公升由6.41元上调为6.5元。90号汽油每吨由8129.84元上调为8250.98元,每公升由 6.04元上调为6.13元。
昌都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10418.04元上调为10552.64元,每公升由7.74元上调为7.84元。93号汽油每吨由9866.18元上调为 9987.32元,每公升由7.33元上调为7.42元。90号汽油每吨由9300.86元上调为9422.00元,每公升由6.91元上调为7.00 元。
阿里价区97号汽油每吨由10942.98元上调为11077.58元,每公升由8.13元上调为8.23元。93号汽油每吨由10364.20元上调为 10485.34元,每公升由7.70元上调为7.79元。90号汽油每吨由9771.96元上调为9893.10元,每公升由7.26元上调为7.35 元。
此次提高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