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通讯员袁正昌 胡志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刘亮不以为然,认为自己是多年的老司机,把开车时打电话、接电话当成“小儿科”,结果一分神撞上了摩托车,葬送了两条人命。
去年11月5日12时许,刘亮驾驶货车行至谷城县石花镇杨溪湾村民营社区附近拐弯处时,听到手机铃响,便拿起电话接听。当车拐过弯后,他发现自己的车同一辆摩托车撞上了。下车一看,骑摩托车的余某某和其母亲李某倒在血泊中。
“当时只顾着接电话,根本就没有看到直行的摩托车,现在后悔都晚了。”面对笔者提问,刘亮道出了心里话。近日,谷城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谷城县法院判处刘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