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被叫往公安局询问后,妮可回到深圳,在家睡了一天,她觉得非常疲惫。
2019年8月,妮可从这家名为“深圳中道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离开之后,事情才真正“开始”——先是曾经工作的同事一个接一个被拘捕,然后她也被两次叫往公安局问话。
在这个后来被法院定性为“套路贷”犯罪的网络贷款公司中,妮可做了不到一年的文员,和一个多月的电话催收。“我请过律师,他说我属于连同,或者叫参与?太复杂了我也听不懂。”
妮可觉得,领导让自己做什么就做什么,“感觉是一个很正常的公司,该上班上班,也不知道是有问题的一家公司,自己怎么就被卷入(犯罪)了?”
入职“互联网金融公司”一年,公司解散
妮可,1995年生人。高中毕业后,她从老家来到深圳打工。2018年8月,她辞掉了每个月不到4000元收入的旅行社基层文员工作。工资没有涨过,升职没有盼头,妮可考虑换一份工作。
她在招聘网站上留下了姓名和电话。以她的技能,可供选择的机会并不多,所以当 “深圳中道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她去面试的时候,她马上答应了。
面试当天,妮可来到深圳南山区的一个创客园内。一幢8层的写字楼,公司位于2层,占据了相当大的一片空间,十几名员工在里面忙碌。
妮可应聘的是办公室文员岗位,人事部门主管告诉她,正式到岗后要做的工作包括文件印发、访客接待、快递收发、以及协助请假、报销、发布招聘信息等。
4500元的月薪比在旅行社要高,做的事情跟以前相差不大,妮可觉得自己能够胜任,“然后就去上班了”。
入职以后的打工生活,朝九晚六,不用加班,但公司看上去欣欣向荣。周围地铁、公交方便,园区工作的白领们进进出出,当时妮可觉得这是一家“正规”企业,毕竟除了“CBD”,还有什么地方比“创客园”更适合出现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呢?
一起工作的同事几乎都是90后,他们从全国各地来到深圳打工。老板没什么“架子”,他会在业绩见涨时组织员工聚餐,还会网购水果到办公室给大家分,每个月2-3次的下午茶花样翻新,奶茶、披萨、蛋糕……在这样的地方工作,妮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变化发生在2019年中旬,公司“经营”似乎出现问题,先是人手越来越缺,主管就让妮可去公司的“催收部门”帮忙——提醒APP借款用户贷款即将到期。
7月,妮可来到催收部门,每天早晨登陆公司的后台系统,主管已经把当天需要电话联系的借贷对象分派到每个人的账号下。她需要按照系统里提供的信息,拨通电话,提醒对方贷款即将到期。
但帮忙没有持续多久,当年的7月31日,老板召集员工结算工资,通知公司因经营问题要关门,之后又在8月期间短暂复工并再次解散。所有员工都离开了公司,妮可只能又重新找了一份工作。
直到当年的11月,妮可突然从之前的同事口中得知,有一位同事被警察带走了,“说我们是高利贷”。
同事接二连三被拘,公司竟是“套路贷”
事情日渐“失控”,之前的老板、主管、同事接二连三遭到拘捕,妮可也被叫往公安局询问。她从一份判决书文件中才了解到:她所在的深圳中道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已经不是“高利贷”这么简单,而是被定性为“套路贷”犯罪。
几年时间,该公司开发了包括“租来用”“时秒贷”“急速贷”“便捷用”“迅易袋”在内的一系列支持用户小额贷款的手机APP,又打出了“低息、无抵押、无手续费、放款快”的广告招揽客户。
面对这样的广告,急于用钱的借款人往往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开始借款。但一旦下载、注册,这些APP便会以贷款需要审核个人资料为由,要求借款人提供姓名、家庭地址、身份证,还要求用户授权APP获得手机通讯录。
一次贷款的额度为1000元至2000元不等,一期借贷的时间是一周,看似“方便”“划算”“易还”。但其实在放款的时候,这些APP就已从发放的借款中扣除了28%的“担保费”“服务费”。借了1000元,到手只有720元,但7天借款期满后,借款人却需要全额归还1000元。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经明确,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当前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而套路贷公司打着“服务费”“担保费”的名义收取每周28%的的高昂利息(换算成年利率为1440%),已经明显超过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但“套路贷”公司的“套路”还不止于此。在借款的第7天,也就是还款日当天,公司的催收员就会介入催收。催收部门的具体工作分为“到期催收”和“逾期催收”两种。像妮可这样的“到期催收专员”,会在还款日当天电话提示贷款人欠款即将到期,早上和下午各打一次,提醒客户还款。
妮可每天要打出40-50个这样的电话,“不还就不还,电话挂了就挂了”。